第102章 于伦敦浸泡苦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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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零二章

  雷蒙·贝恩从有记忆的那天起,就知道自己是个不被人喜欢的孩子。

  那不是一种感觉,是一个事实,是一个从出生就刻在他生命里的东西。

  他五岁那年第一次意识到这个事实的时候还正坐在厨房的餐桌前吃早餐呢。

  母亲把煎蛋和培根端上来,先把盘子里的食物切开分给了哥哥后才轮到他。

  那个顺序本身没什么的。

  泽罗比他大六岁、坐得离厨房更近、按理说应该先给他……但雷蒙最先注意到的是母亲递盘子时的眼神。

  给泽罗的时候,母亲的眼睛是亮的、嘴角是弯的,会多说一句“慢点吃,别烫着”;可是轮到他的时候,那双眼睛里的光亮就暗下去了、嘴角也平了,只剩下机械的动作和敷衍的“你的在那边”。

  那时候他五岁,不懂什么叫偏心,但他懂什么叫“不一样”。

  泽罗大他六岁,聪明又优秀,而且很懂礼貌,也很讨人喜欢。学校里的老师喜欢他,邻居家的太太喜欢他,就连路上遇到的陌生人都会多看他两眼。

  雷蒙不知道自己被拿来和泽罗比过多少次了。

  你哥哥这次考试又是第一名。

  你哥哥钢琴弹得真好。

  你哥哥将来一定能成大器。

  你哥哥今天喂了路边的流浪猫。

  你哥哥……

  你哥哥、你哥哥、你哥哥……

  那些话他听得太多了,多到后来雷蒙不用听就能猜到会是什么内容。

  他没有从一开始就放弃了,雷蒙在小时候也同样试过很多办法。

  他拼命学习考了全班第三,回家想给父母一个惊喜,可等到母亲看了一眼成绩单,张口便说:“泽罗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就已经是年级第一了。”

  雷蒙只好把那点骄傲咽回去,从此再也没拿过成绩单给任何人看。

  于是他学了钢琴,弹到手指发酸,就连老师都说雷蒙很有天赋。

  可等到雷蒙准备了很久,把练好的琴弹给父母听,他们坐在客厅里听着听着,父亲忽然说:“泽罗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已经能弹肖邦了。”

  雷蒙的手从琴键上滑下来,再也弹不出一个完整的音符。

  他意识到自己恨着什么人时,是在七岁那年的一个下午。

  伦敦的冬天总是灰蒙蒙的,那种一点也不单调的灰色混着煤烟和雾气,还钻着能渗进人骨头缝里的阴冷。

  雷蒙站在客厅的角落,手里捏着一枚用星币变出来的银币。

  这是他最近发现的把戏,只要集中注意力,手心里就会凭空出现这种亮晶晶的小东西。

  或许这些小玩意儿可以让他们刮目相看。

  雷蒙在等着母亲回头,在等着她看到他手里的银币,在等着她说一句“雷蒙真棒”。

  母亲没有回头。

  她站在厨房的料理台前背对着他,正微微抬着手给泽罗擦脸,泽罗刚放学回来,脸上沾着些灰尘,母亲一边笑一边用毛巾擦他的脸,嘴里念叨着什么“怎么不戴口罩”、“等下还要把头发清理一下啊”、“快去洗手吃饭”。

  泽罗那头铂金色的头发梳得整整齐齐,笑起来的时候会露出一口整齐漂亮的白牙。他站在那儿垂下碧蓝色的眼睛由着母亲给他擦脸,嘴角弯着一个雷蒙看不懂的弧度。

  雷蒙把手里那枚银币攥紧了一点。

  银币的边缘硌着他的掌心有点疼,但他没松手。

  “雷蒙。”泽罗注意到了他那边,于是开口叫他,雷蒙从语气里听出来了那种大人特有的、居高临下的关心,“你手里拿着什么?”

  母亲转过头来看他。

  雷蒙的心跳快了一拍,然后把手伸出去摊开,让那枚银币露了出来。

  母亲看了一眼,又转回头去继续给泽罗擦脸。

  “别玩那些脏东西了。”她说,“去洗手,准备吃饭。”

  雷蒙愣在那里。

  那枚银币在他手心里闪闪发光,那是他变出来的,是他新发现的、他认为最好也是最厉害的把戏。

  是他以为能让家人多看他一眼的东西。

  但她只是说:别玩那些脏东西。

  泽罗也侧过头看了看银币上很漂亮但明显不是任何发行银行颁出的花纹,说:“做得不错,弟弟。”他摸了摸雷蒙的脑袋。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雷蒙站在那里,看着母亲的目光重新回到泽罗身上,问他今天学校里发生了什么有趣的事,看着父亲也走了过来加入聊天,他们一家人其乐融融的样子忽然让雷蒙明白了一件事。

  他的能力、他的天赋、他的特别在父母眼里什么都不是。

  因为他们有泽罗。

  泽罗已经足够优秀、足够聪明、足够让他们骄傲了,而他雷蒙不管做什么都只是“泽罗的弟弟”,都只是那个比不上哥哥的陪衬。

  那枚银币后来被他扔进了泰晤士河。

  雷蒙站在桥上,看着那颗代表着他自己的亮晶晶沉进灰绿色的河水里消失不见。

  ……

  不过在那之后,他并没有排斥他的超能力。十岁那年,雷蒙已经能把它用得很熟练了。

  他可以变出任何他见过的东西。

  钱币、糖果、小玩具、甚至一整套下午茶的点心。

  他把那些东西摆在泽罗的床头、父母的卧室门口,或者餐桌这种他们一定会看到的地方。

  他们看到了,然后皱起眉头。

  “这些东西哪偷来的?”父亲问他,那双灰蓝色的眼睛里没有惊喜,只有怀疑。

  雷蒙梗着脖子诚实地说:“我变出来的。我有超能力。”

  父亲看了他一眼,又看了泽罗一眼。泽罗手里捧着一本书坐在旁边的沙发上,表情淡淡的,什么都没说。

  “别玩这些把戏,好好学习。”父亲叹了一口气,然后说道,“你看泽罗,他这次考试又是第一名。”

  雷蒙看着泽罗。泽罗抬起眼,和他对视了一秒,在雷蒙的视野里笑了一下后低下头继续看书。

  那天晚上,雷蒙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想了很久。

  为什么他明明有能力,可以做别人做不到的事,但在父母眼里却永远比不上那个只会读书的哥哥?

  如果泽罗不在了呢?

  那个念头从他脑海里冒出来的瞬间,雷蒙自己都吓了一跳。

  他在黑暗之中猛地坐了起来,大口喘着气,心跳快得像要从胸腔里蹦出来……

  那是雷蒙第一次想杀一个人。

  但他没有动手。

  那时候他只有十岁,还不太懂什么叫死亡,只知道那是一件很可怕的事。

  他不太敢下手。而且那可是哥哥……

  是、亲人……

  雷蒙重新躺了下来,可在用心里的苦水冲刷着恨意,可那些感情却像是久旱逢甘霖的植物,在他心里扎根、长出密密麻麻的根须,缠绕住了他的每一根血管和每一次心跳。

  ……

  十四岁那年,雷蒙离家出走了。

  那天没什么特别的。和往常一样,父母夸泽罗,泽罗谦虚地说“没什么”,母亲给他做他最爱吃的烤牛肉,父亲问他学校的事。

  雷蒙坐在餐桌一角,像一个透明的幽灵。

  吃完晚饭,他就回到自己房间收拾了几件衣服,把积攒了多年的零花钱装进口袋,然后从窗户翻出去,头也不回地走了。

  他没有告诉任何人。

  因为他知道他们不会来找他的。

  雷蒙坐上去伦敦的火车,然后从伦敦偷渡,漂洋过海来到意大利。

  那时候他十四岁,一个人,身上只有不到一百英镑,不会说意大利语,也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

  但雷蒙觉得他至少离开那里了,至少不用再看泽罗那张脸。

  至少可以重新开始了。

  可是刚到意大利的那几个月,雷蒙几乎活不下去。

  他不会说意大利语,也因为年龄问题而根本找不到工作,身上的钱很快就花光了。雷蒙那段时间睡过火车站的长椅,吃过垃圾桶里翻出来的面包,还被流浪汉追着打过好几次。

  有一天晚上,将近一周左右都没吃到东西的雷蒙实在太饿了,饿得眼前发黑,胃像被人用手攥着拧。

  他看到一个倒在巷子里的瘾君子。

  那个人已经死了,皮肤发青,嘴张开着,眼睛半闭着,身上还散发着一股难闻的气味。

  雷蒙站在那个巷口看了那个人很久。

  然后他迈步走到了巷子的阴影里,蹲下来,把手按在那具尸体上。

  那具尸体从接触点开始慢慢地变成一片均匀的灰色粉末。

  他拿着那些灰,用它们变出了几张钞票。

  那天晚上,雷蒙用那些钱买了来到意大利之后第一顿真正的饱饭。

  一盘意面,一杯红酒,一块提拉米苏。

  雷蒙坐在餐厅里,周围都是陌生人,没有人知道他是谁,也不会有人知道他刚才做了什么。

  那是他离家出走之后第一次感到满足。

  雷蒙想:原来是这样。原来这才是我的能力真正该用的地方。

  从那以后,他开始有意识地收集“灰”。

  普通的石头、木头、金属,雷蒙随手就能变,但那种从人身上变出来的、泛着微光的“灰”,比普通的“灰”更有用——用它们变出来的东西总是更精致、更耐用、更好。

  更有……价值。

  如果杀更多的人,收集更多的这种“灰”,他会变得多强?

  那个念头像一颗种子,在雷蒙心里生根发芽。

  ……

  在二十多岁那年,雷蒙终于找到了一个愿意收留他的人。

  那个人叫伽勒,是那不勒斯一个小帮派的头目,他看中了雷蒙,让他做假钞,帮忙处理尸体,或者做一些见不得光的事。

  只要能证明自己的价值,雷蒙什么都愿意做。

  他在那不勒斯的地下世界里摸爬滚打,在这些年间自学学会了意大利语,学会了用刀,学会了怎么在第一时间判断一个人的强弱,学会了怎么在不被人注意的时候下手杀人……

  每杀一个人,他就会收集那些人的“灰”。那些“灰”装在一个个小袋子里,贴着他胸口放着,是雷蒙最珍贵的财富。

  这些是我变强的证明。这些是我活下来的理由。

  这些是——

  是他唯一拥有的东西。

  再后来,雷蒙加入了“热情”。

  那是一个比伽勒的小帮派大得多的组织,它的首领是一个神秘的男人,没有人见过他的脸,没有人知道他的名字。所有人都叫他“老板”。

  雷蒙第一次被带去见老板的时候,老板没有露面。他们隔着墙说话,老板的声音从墙那边传来,平静得像一潭死水。

  “你有用。”老板说,“留在这里。”

  雷蒙带着“伽勒”留了下来。

  他以为加入“热情”之后,一切都会不一样。他会得到更多的重视和认可,会让所有人看到他所对等的价值。

  但雷蒙想错了。

  在刚加入“热情”的时候,他依然是一个小喽啰。那些干部们看他的眼神和父母看自己的眼神一模一样——淡淡的,漫不经心的,好像在说“哦,你也在啊”。

  只有一个例外。

  阮几之。

  雷蒙听过这个名字。那个中国人情报管理组的干部,从“热情”成立第一年就追随老板的老人。天生的替身使者,能力很强,深得老板信任,其他干部也都很尊重他。

  雷蒙这才懂了什么叫“替身使者”。

  他比雷蒙大不了多少,但站在那里就是有一种雷蒙永远学不来的从容。

  雷蒙第一次见到他是在一次干部会议上。

  他作为一个小喽啰,站在范围之外,远远地看着那些干部们围坐在一起讨论着什么。

  阮几之坐在最接近中心的位置,黑色的短发,黑色的眼睛,轮廓分明的亚洲面孔,和周围那些意大利人格格不入。

  但他就是有那种那种让人不由自主想看他的气场。

  雷蒙的心里涌起一股奇怪的感觉。

  那不是羡慕或者崇拜——嫉妒?不甘?还是别的什么?

  他想了很久,终于想明白了。

  那是一种熟悉的感觉。那种他很小很小的时候就认识的感觉。

  恨。

  他恨这个人。

  因为他站在角落里,看着阮几之走进来接受其他人纷纷向他点头致意,他落座时那股从容不迫的气场。

  那种感觉,和雷蒙小时候看泽罗被父母围着的时候一模一样。

  他恨这个人。恨他比自己早来,恨他已经得到了自己渴望的一切,恨他站在那里什么都不用做就有人围着他转。

  恨他是“被选中的人”,恨他挡在自己证明价值的路上,恨他让自己又一次变成了“后来的人”……

  他诞生于恨意,他的一生都在践行这一点。

  那天晚上雷蒙回到自己的住处对着镜子看了很久。

  镜子里那张脸——整齐的铂金色头发,碧蓝的眼睛,斯文的五官——和哥哥有几分像,但又完全不同,因为泽罗的眼睛是温和的,他的眼睛里却有火。

  雷蒙对着镜子里的自己说:“总有一天我会取代他,这次不会放过的。”

  在伦敦种下的根须又在意大利的土地上长出了新的枝条。

  那之后,他开始注意阮几之。注意他的一举一动,注意他和别人说话时的语气,注意他处理事情的方式。

  雷蒙就像一个潜伏在暗处、观察着自己的猎物的猎手。

  当然,他成功发现了一些事。

  阮几之是个很复杂的人。

  他对老板很忠诚,但那种忠诚里好像又藏着什么别的东西。

  他和别的干部相处得很好,但那种好总带着一点距离感。

  他很厉害,很强大,很让人敬畏……但他好像并不快乐。

  雷蒙想:这个人有问题。

  阮几之被老板照常派出国去,这次他离开了一年多,可回来之后整个人都变了。

  以前他虽然不合群,但至少该做的事都会做。回来之后他开始推脱任务、回避老板的召见,也好像是做一些让人看不懂的事。

  老板对他的态度也变了。

  以前在偶尔听到的讯息里,老板总会用“阮”来称呼他,语气里带着一种雷蒙无法理解的信任。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老板不再提他的名字,就算提到他的时候也只是说“那个中国人”。

  临近1988年的一个深夜,雷蒙收到了一条来自老板本人的加密信息。

  “你们是同类人,杀了阮几之,证明你自己。”

  雷蒙盯着那条信息看了很久,心脏的声音渐渐占据了耳膜,它跳得很快,他手心在出汗,但嘴角不受控制地向上弯起来。

  终于。

  终于等到这一天了。

  他按照老板给的地址来到那不勒斯郊外的一栋废弃别墅。

  那栋别墅藏在山丘后面,四周长满了荒草,连条像样的路都没有。雷蒙穿过那些齐腰的野草,推开那扇锈迹斑斑的铁门走进大厅。

  阮几之站在大厅中央。

  月光从破碎的窗户照进来,落在他黑色的头发上和黑色的眼睛里,照在他看不出任何表情的脸上。他穿着那件改良得很舒适的中国风服装,袖口挽到小臂,露出精悍的腕骨。

  两个人隔着十几米的距离,对视了整整五秒。

  然后雷蒙笑了。

  “阮先生。”他说,声音里带着那种他练了很多年的、斯文的语调,“好久不见。”

  阮几之没有说话。

  雷蒙往前走了一步,靴子踩在碎玻璃上,发出嘎吱嘎吱的响声。

  “您知道我来干什么吗?”他问。

  阮几之终于开口了。他的声音很低,很稳,像是从很深的地方传来,带着中国人特有的语调:“知道。”

  雷蒙的笑容更深了:“那就好,省得我解释了。”

  “我看着您坐在那个位置上,看着老板信任您,看着其他干部也会围着您转。”他说,声音依然平静,但那股压抑了太久的东西开始在底下涌动,“我就想凭什么。凭什么他就能得到这些?凭什么我就得站在角落里看着呢。”

  “后来我想明白了。”

  “不是凭什么,是凭什么不?老板对你我知根知底,他甚至像是懂我一样懂你。我们都是天生的替身使者,而你能做的事,我也未必不能做。所以凭什么那个位置是你的,不是我的。”

  阮几之看着他,那双黑色的眼睛里没有任何情绪波动。

  “所以你想取代我。”他说。那不是问句,是陈述。

  “当然。”雷蒙听见自己的声音说着,“您的位置从来都让人垂涎欲滴,而我只不过是最合适代替你、最虎视眈眈的一个罢了。”

  他站在离阮几之不到五米的地方,月光把雷蒙脸上的表情照得清清楚楚。

  “我从小就恨那些比我强的人。”

  “我有一个哥哥,比我大六岁,比我聪明,比我优秀,比我更讨父母喜欢。我做什么都比不上他。”

  “我变出银币,他们说别玩那些脏东西;我考试考好,他们说怎么没考过你哥;我离家出走,他们甚至没来找我。”

  他顿了顿,笑容变得有些苦涩。

  “我以为离开那儿就能重新开始。我来到意大利,加入‘热情’,看到的第一个人就是你了。”

  他抬起手,指着阮几之。

  “你站在那儿什么都不用做,就有人围着你转。老板信任你、干部尊重你、所有人都觉得你厉害。我呢?我站在角落里,和那些恶心的喽啰挤在一起,充当乞丐,渴望得到上位者的一抹瞥视。”

  他的手指收拢握成拳头。

  “你知道那是什么感觉吗……就像你拼了命跑了很远,以为自己终于到了终点,结果抬头一看,有人早就在那儿等着了。而且那个人什么都没做,只是因为生得比你早。”

  阮几之看着他,那双黑色的眼睛里第一次出现了一丝复杂的东西:“所以你以为杀了我就能取代我?”

  “当然。”雷蒙笑了,那个笑容很奇怪,里面有得意或是疯狂,还有说不清道不明的悲伤:“杀了你,我就证明了我比你强、不是那个‘后来的人’了。”

  “杀了你,我就再也不用活在别人的阴影里了。”

  月光照在他脸上,把那双碧蓝的眼睛照得像两片结冰的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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